據美國相關媒體8月6日報道, 南加州橙縣華人律師王婧6日證實,加拿大華裔明星吳亦凡幾年前來洛杉磯“選妃”時,涉嫌與一名未成年的中國小留學生發(fā)生了性關系,該名小留學生現已成年,她日前找到王律師,提出要對吳亦凡進行民事訴訟的想法,此案目前還在核實階段,王律師希望有更多的受害者站出來,加入到聯名起訴吳亦凡的行列。
具體情況就是:當年吳亦凡在洛杉磯舉辦巡回粉絲見面會時,她非?!靶疫\”的得到了與偶像接觸的機會,兩人還交換了聯系方式。之后,隨著進一步的交流,吳亦凡在這個過程中強奸了她。而當時吳亦凡實施該行為時,女生還是未成年的狀態(tài)。
王婧表示,日前一名女性中國留學生來到她的律師所,稱幾年前吳亦凡來洛杉磯巡演舉行粉絲見面會,當時尚未成年的她作為其中一名粉絲參加了這次見面會,并“有幸”和心中的偶像交換了微信,接下來就在進一步的約會中被吳亦凡“強奸”了。王老師為了保護個人隱私沒有透露女粉的姓名和案情的細節(jié),只表示受害者是一名中國女留學生,案發(fā)當時她還未滿18歲,此案目前正在核實當中。
王律師分析,當時的受害者可能不止她的委托人一個,很可能會有其他受害者。她呼吁更多的受害人站出來,加入到聯名起訴吳亦凡的行列。王律師表示,如果受害人說的是真的,案發(fā)當時她未滿18歲,那吳亦凡就涉嫌犯下了“與未成年發(fā)生性關系”的重罪,根據美國的刑法,可按照強奸罪起訴吳亦凡。
在美國,各個州對性侵未成年的法律規(guī)定也是不一樣的,但是不變是的:在美國性侵 未成年是重罪。
1994年,美國通過的《梅根法案》,更一步加深了對性侵幼女的罪犯的懲治。如果是14歲以下的兒童,25年是保底刑期,上不封底。所以,有時大家還能看到,某些性侵未成年的犯罪分子,被判了幾百年的刑期。而強奸犯哪怕出獄后,也將面臨終身佩戴GPS監(jiān)控裝置的懲罰。
雖然吳亦凡是加拿大人,但是他在中國的土地上犯罪,就將接受中國法律的制裁。如果他在美國土地上犯事,那么美國法律也不會輕易放過他。
每個人都要為自己做過的事負責,該來的吳亦凡肯定逃不過。
吳亦凡作為娛樂圈曾經是“頂流”,如今落得如此田地雖然令人痛惜,但也是“自食惡果”。
吳亦凡作為公眾人物,本來應該對粉絲和網友有正能量的引導和影響,但卻做出了犯罪的事情,實在是不應該,而這件事也應該讓粉絲們清醒,對偶像是喜愛應該有底線,明星犯罪也應該受到懲罰。
吳亦凡事件鬧成這樣,已不是娛樂八卦,而是一起影響重大的法律案件和公共事件,需要相關部門全面調查,解疑釋惑。
近年來,個別藝人無論是私德還是公德,反復刷新下限,有不知恥者,嫖娼、酒駕、打人、吸毒無所不為,社會影響惡劣!有必要對失德劣跡者進行針對性的制度約束”
(本文由家住美國網站綜合整理報道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