疫情反復(fù),美國留學的小伙伴因此狀況頻出,如學簽等待,不能線下上課,好不容易可以線下上課了,又要疫苗注射證明以及定時核酸檢測……其中實習OPT也是困擾廣大在美留學生的重要問題。
疫情期間,有個實習機會不容易,如果在OPT這里遇到瓶頸,意味著難得的機會付之東流。為此,移民局想學生們之想,將解決OPT問題提上了日程。
早在2021年2月底,移民局(USCIS)就為部分OPT學生提供了以下三方面的彈性處理政策:
1、14個月的OPT時間
本來OPT規(guī)定的申請?zhí)峤粫r間:不得早于畢業(yè)前90天,不得晚于畢業(yè)后60天;使用時間:畢業(yè)后14個月內(nèi)(換言之,留學生最遲必須在畢業(yè)后兩個月內(nèi)開始OPT)。
然而,受新冠疫情影響,移民局審理速度、快遞速度都慢了很多,導致不少留學生的實際OPT的時長(最長12個月)不足,故而移民局作出以下調(diào)整:
A. 以I-765表的批準之日為計算14個月期限的起始日期;
B. OPT有效期與指定校方負責人(DSO)在I-20表上建議的一致;
C. 如收到獲準OPT的時長不足,可要求移民局更正,重發(fā)與原申請時長一致的工卡(EAD)。
2、I-765申請遭拒后重新申請
提交I-765申請表后遭移民局拒絕,但因鎖定信箱延誤,而無法及時在時限內(nèi)重新提交新申請的學生,符合條件可重新提交申請。
重新提交申請無須再向DSO申請新的I-20表,只要首次OPT申請按要求提交(常規(guī)OPT在DSO建議的30天內(nèi)/STEM OPT在DSO建議的60天內(nèi)),但須附上拒絕通知的副本。
3、簽名缺失或有瑕疵
簽名缺失或有瑕疵的申請,通常會在鎖定信箱就遭拒,這一政策保持不變。但如果鎖定信箱接受了簽名缺失或有瑕疵的I-765表之OPT/STEM OPT申請,那么移民局會發(fā)補件通知(Request for Evidence, RFE),讓申請人有機會補簽或修正瑕疵,而不是拒絕申請。
上述政策適用于移民局在2020年10月1日~2021年5月1日(含首尾兩天)收到其申請的學生。移民局須在2021年5月31日前收到重新提交的申請。
根據(jù)美國時間2021年7月23日的一項法庭庭諭(Court Order),移民局將上述政策受益范圍擴大到:移民局在2020年10月1日~2021年10月31日(含首尾兩天)收到其申請的學生。移民局須在2021年11月30日前收到重新提交的申請。
此外,對于2021年10月31日前收到的申請,申請人最晚可在項目結(jié)束日期前120天提交I-765申請表。